2020年10月17日,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朱军教授应邀参加了“2020年‘双一流’建设背景下财政学专业学科建设暨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全国高校财政教学研讨会常务理事会已经召开第32次年会,全国已经有70余所高校加盟该研究会,此次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主办,邀请了全国约24所高等财经类院校57名参会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10月17日下午,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和“财政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进行研讨,首都经贸大学科研处处长姚东旭和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首席教授匡小平分别主持研讨交流。在下午的专题研讨发言中,朱军教授以《中国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亟待多维视角的完美融合——“科学方法、现实问题、经典文献、开放模式”四要素缺一不可》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指出:形成相对成熟的财政理论基础与学科方向,依赖于科学方法、现实问题、经济文献和开放意识的多维融合:(一)应用科学的方法——规范化的体现;(二)对接中国的问题——本土化的体现;(三)构建经典的文献体系——规范化的体现;(四)共创开放的教研理念——规范化与国际化的体现。
据此朱军教授在此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基础理论创新的前行之路:具体包括:
(一)哲学思辩上抓住“微观与细小”
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中国的哲学思辨和研究设计往往过于宏大。这些理念虽然没有错,但是从基础理论创新的路径来看,中国的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不应当是大而广、空泛的,不应当去纠缠譬如不确定性、风险控制等一些空洞的概念。这在理论的创新上的是缺乏实战、缺乏实际意义、缺乏内涵和规范性的。总之,提倡改变以往哲学思辨上“大而空”地研究问题的导向,注重在哲学思辩上抓“微观与细小”。这是贯穿于整个基础理论创新工作中的顶层思考。
(二)研究范畴上盯住政府职能重塑
在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中,也要看到重塑中国政府职能这个重要的方面。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政府主动参与或是被赋予要求的职能无限大,这使得政府成为无限社会责任或是所有社会责任的承担者,进而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社会不公和腐败问题。
因此,在讨论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的过程中,要研究界定政府职能的范围,界定清楚政府与市场的范围。这就首先要求我们去研究重塑政府职能,提高社会公民的自治能力及国家治理体系;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国民素质教育、社会规范、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提倡全名参与、共同治理。
(三)本科教育上强化应用与创新
本科课程要体现创新和应用的相结合。结合中国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的要求是:
一方面,本科课程体系要体现最基础的方法论教学,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打基础。将数字管理、量化管理、逻辑分析的理念贯透到本科教育中,并对需要拔高、拔尖的学生提供更高层次的课程设计。
另一方面,本科教育要体现应用和对接中国问题,建议将课程分成模块,将基础知识传授之外的应用性内容在教材中得以体现。在具体做法方法可以考虑:(1)要通过与实务部门合编教材给予体现。(2)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进课程模块、入讲座系列,为师生传授最新的业务实务和前沿问题。(3)推动高校骨干教师和政府部门业务专家的“交流任职”。
(四)研究生教育基于方法与文献
研究生教育是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成果的凸显和支撑,创新的内容可以通过研究生系统的方法论教育、系统性的文献阅读与学习,形成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范式。对于一流的专业教育而言,博士生教育5年制是合理的选择。
(五)学术评价关注内容创新与国际标准
提倡关注学术成果的内容设计——评价研究方法的创新、研究设计的创新、研究观点的创新、对于已有文献的创新,采用跨区域甚至跨境的同行匿名评价。避免学术“帽子”影响了教学、造成了学术垄断。因此,要提倡注重学术内容的评价:(1)对于国内的成果,不论是何种形式,参照国际范式公开程序、数据和细节;(2)在重视国内发表的基础上,同时重视国际发表;(3)参照国际的评价方式,采用代表作制度、同行匿名评审制度、开放研究过程和细节,等等。
(六)高校院所塑造 “共识”和创新环境
高校应当在学界积极推动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成为共识。这一“共识”就是:
(1)要在夯实财政学基本教学内容、实务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经济理论研究形成新的教学内容、逐渐凝练方向的研究内容。
(2)通过学术交流、研究论坛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把最新的研究成果、观点编入教材、进入课堂。提倡结合实务、对接实际的研究,促进教学改革、研究设计的接地气,是实实在在需要做的一些事情。
(3)“接地气”的工作要通过前沿课程的设计、培养体系的改革、引用外部资源来实现,要将骨干教师委派到实际部门去挂职锻炼、融入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