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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朱军教授应邀参加“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基础理论暨财政学科建设研讨会召开”并做专题报告
[作者:中心  发表时间:2020-10-16  阅读:

 


 

2020926-27日,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朱军教授应邀参加了“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基础理论暨财政学科建设研讨会”。此次会议在江西南昌胜利召开,由中国财政学会、教育部高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江西财经大学联合主办,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的财政基础理论专家和财政学教育工作者等近百人参加会议。

 

 

926日下午,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和“财政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进行研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和首都经贸大学科研处处长、教育部高校财政学教指委委员姚东旭分别主持研讨交流。在下午的分论坛发言中,朱军教授以“中国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亟待多维视角的完美融合——“科学方法、现实问题、经典文献、开放模式”四要素缺一不可”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指出:形成相对成熟的财政理论基础与学科方向,依赖于科学方法、现实问题、经济文献和开放意识的多维融合:(一)应用科学的方法——规范化的体现;(二)对接中国的问题——本土化的体现;(三)构建经典的文献体系——规范化的体现;(四)共创开放的教研理念——规范化与国际化的体现。据此朱军教授在此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基础理论创新的前行之路:具体包括:

(一)哲学思辩上抓住“微观与细小”

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中国的哲学思辨和研究设计往往过于宏大。从基础理论创新的路径来看,中国的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应该从不确定指数的构建、不确定性下对经济的量化影响、应对不确定性的财政-金融干预政策的福利分析出发。总之,提倡改变以往哲学思辨上“大而空”地研究问题的导向,注重在哲学思辩上抓“微观与细小”。

(二)研究范畴上盯住政府职能重塑

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政府主动参与或是被赋予要求的职能无限大,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社会不公和腐败问题。

因此,在讨论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研究界定政府职能的范围,至少要界定清楚政府与市场的范围。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研究重塑政府职能,提高社会自我治理以辅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

(三)本科教育上强化应用与创新

本科课程要体现创新和应用的相结合。结合中国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的要求是:

一方面,本科课程体系要体现最基础的方法论教学,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打基础。

另一方面,本科教育要体现应用和对接中国问题,建议将课程分成模块,将基础知识传授之外的应用性内容在教材中得以体现。

(四)研究生教育基于方法与文献

研究生教育是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成果的凸显和支撑,创新的内容可以通过研究生系统的方法论教育、系统性的文献阅读与学习,形成高质量的人才培养范式。

当然在重视方法和文献的基础上,强调“现实问题加合理研究方法”是最优的选择。

(五)学术评价关注内容创新与国际标准

提倡关注学术成果的内容设计——评价研究方法的创新、研究设计的创新、研究观点的创新、对于已有文献的创新,采用跨区域甚至跨境的同行匿名评价。特别地,目前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形成了很多的学术“帽子”,影响了教学、造成了学术垄断. 因此,要提倡注重学术内容的评价,改变浮躁学风和“唯论文”论。

(六)高校院所塑造 “共识”和创新环境

对于高等院校而言,积极形成学界的“共识”是推动基础理论创新的重要方面。这一“共识”就是:

1.要在夯实财政学基本教学内容、实务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经济理论研究形成新的教学内容、逐渐凝练方向的研究内容。

2.通过学术交流、研究论坛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把最新的研究成果、观点编入教材、进入课堂。

3.“接地气”的工作要通过前沿课程的设计、培养体系的改革、引用外部资源来实现。

 

来源:财政与税务学院(公共财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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