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在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举办的“新时代财政学教学改革研讨会暨2019年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上,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教授指出,当前积极财政政策走向应定位于4个方面。马海涛回顾了中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并与大家分享了未来积极财政政策的4个走向。
马海涛教授认为,以往的宏观调控紧盯需求总量进行对冲性的逆向调节,现在的财政政策必须站在供给侧的角度,站在结构性调整的角度去理解积极财政政策。与应对1997年和2008年经济危机所采取的非正常调控政策不同,未来的几年内,我国仍然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这是一个长期的趋势,应该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 注重与货币政策的协同
在结构性目标上,总体上是财政政策为主、货币政策为辅。一般来说,调整经济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是“松财政、紧货币”。这几年运用货币政策开展定向调控,包括采取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非对称降息等措施,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实践证明也是正确的。这些政策应当坚持下去,但要服从金融总量调控目标,并要通过财政政策适当支持配合,使其保持可持续性。
(二) 积极应对国际形势变化
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互动日益明显,准确把握和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就成为搞好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目前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在实施财政政策调控中,在坚持立足国内、以我为主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外向型水平比较高的实际情况。今年中美经贸摩擦频发,对于在经贸摩擦中受到影响的企业,财政部门要制定帮扶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 继续深化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从实施效果来看,当前的一些改革已经卓有成效,但是税制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对课税范围、征收方式和税率水平进行科学、规范的调整。此外,着手对环境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强化税收政策宏观调控效力。
(四) 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新常态下政府投资要更多地着眼于民生领域,杜绝政绩驱动下的盲目投资,投资的核心不在于规模和增速,而在于结构、质量和效益。“有效”有三重含义,首先是“有效果”,其次是“有效率”,再者是“有效益”。有效供给是“质量和需求”相协调的供给,有效供给必须先“有质量”,基于质量提升扩大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