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在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举办的“新时代财政学教学改革研讨会暨2019年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上,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原副校长、吴俊培教授指出,基本公共产品的定义是现代财政理论的核心概念,我们需要重构财政理论。
吴俊培教授指出:主流财政理论由Public Goods引入政府的必要性,以模拟私人商品方式分析Public Goods,以此为基础建立理论体系。吴俊培教授认为:主流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有问题的,存在着定义错误的问题,即否定式定义不符合形式逻辑要求;同时,以公共商品物的属性定义,也不符合历史顺序和逻辑顺序。
公共商品是通过政府决策提供的并在政府预算中列明的合作性产品,具有三层含义:公共商品是政府提供的产物,代表了社会公正正义;公共商品同样具有商品分析的意义,是社会分工交换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共商品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来被定义,并非由其物的属性来定义。按照公共商品的经济功能,可以分类:政府提供收入再分配的服务(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生活困难补助等);政府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共服务;政府提供经济稳定的服务(财政政策、减税降费等)。
公共商品的经济分析地位:公共商品是联结宏观和微观的桥梁(财政影响经济的重要环节);公共商品对节约交易费用、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活水平有重要作用。
重构财政理论,主要包括: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以物的属性划分;开创公共商品对节约交易费用的贡献;开创公共商品对提高社会生产力的贡献;开创对提高生活质量的贡献,例如建构公共商品消费指数;开创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均衡方式等。